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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- 路加福音 - 路加福音 12

路加福音 12:4-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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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「我的朋友,我對你們說,那殺身體以後不能再做甚麼的,不要怕他們。
5我要指示你們當怕的是誰:當怕那殺了以後又有權柄丟在地獄裏的。我實在告訴你們,正要怕他。
6五個麻雀不是賣二分銀子嗎?但在上帝面前,一個也不忘記;
7就是你們的頭髮,也都被數過了。不要懼怕,你們比許多麻雀還貴重!」
8「我又告訴你們,凡在人面前認我的,人子在上帝的使者面前也必認他;
9在人面前不認我的,人子在上帝的使者面前也必不認他。
10凡說話干犯人子的,還可得赦免;惟獨褻瀆聖靈的,總不得赦免。
11人帶你們到會堂,並官府和有權柄的人面前,不要思慮怎麼分訴,說甚麼話;
12因為正在那時候,聖靈要指教你們當說的話。」
13眾人中有一個人對耶穌說:「夫子!請你吩咐我的兄長和我分開家業。」
14耶穌說:「你這個人!誰立我作你們斷事的官,給你們分家業呢?」
15於是對眾人說:「你們要謹慎自守,免去一切的貪心,因為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。」
16就用比喻對他們說:「有一個財主田產豐盛;
17自己心裏思想說:『我的出產沒有地方收藏,怎麼辦呢?』
18又說:『我要這麼辦:要把我的倉房拆了,另蓋更大的,在那裏好收藏我一切的糧食和財物,
19然後要對我的靈魂說:靈魂哪,你有許多財物積存,可作多年的費用,只管安安逸逸地吃喝快樂吧!』
20上帝卻對他說:『無知的人哪,今夜必要你的靈魂;你所預備的要歸誰呢?』
21凡為自己積財,在上帝面前卻不富足的,也是這樣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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