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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标点和合本 - 民数记 - 民数记 14

民数记 14:27-3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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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7「这恶会众向我发怨言,我忍耐他们要到几时呢?以色列人向我所发的怨言,我都听见了。
28你们告诉他们,耶和华说:『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,我必要照你们达到我耳中的话待你们。
29你们的尸首必倒在这旷野,并且你们中间凡被数点、从二十岁以外、向我发怨言的,
30必不得进我起誓应许叫你们住的那地;惟有耶孚尼的儿子迦勒和嫩的儿子约书亚才能进去。
31但你们的妇人孩子,就是你们所说、要被掳掠的,我必把他们领进去,他们就得知你们所厌弃的那地。
32至于你们,你们的尸首必倒在这旷野;
33你们的儿女必在旷野飘流四十年,担当你们淫行的罪,直到你们的尸首在旷野消灭。
34按你们窥探那地的四十日,一年顶一日,你们要担当罪孽四十年,就知道我与你们疏远了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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